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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香港成為無基改種植城市‧反對豁免基改木瓜

《支持香港成為無基改種植城市‧反對豁免基改木瓜》 聯署聲明 我們歡迎並支持香港政府為了保護生物多樣性而訂立的《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法例已於今年3月生效,在6個月過渡期之後,任何人若未事先獲得核准,都不能種植基改作物,否則即屬違法。 由於香港目前尚未有強制性的基改食物標籤法例,部分基改蔬果食物(如木瓜、薯仔等)的種子或塊莖等,有可能被市民或農户拿來種植。根據漁護署的調查,香港目前種植的木瓜,大約有4成是已經基改的。雖然政府已表明不會起訴一些不是明知而種植基改作物的人士,但誤種基改作物仍然有違立法原意,可能危及本地的生物多樣性,因此必須杜絕,以免為法例留下一大缺口。 加入聯署,將大家的聲音轉化成社會前進的動力!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於2010年3月10日的立法會二讀辯論此條例草案時,表明因為本地已廣泛種植基改木瓜,而且本地野外並無番木瓜科的野生植物,故準備豁免基改木瓜。但此舉將令本地農户及散種木瓜的市民,因基改花粉污染,而難以種植常規非基改或有機木瓜,喪失種植選擇權,以至本地無基改及有機木瓜市場。而且,基改生物對生物多樣性的危害,除了花粉污染野外同科植物外,還可能包括對其他野生生物(如蝴蝶、雀鳥等)、微生物(如泥土中的微生物)、以及本地農業遺傳基因資源的可持續使用造成影響。 我們明白管制基改木瓜的工作一點也不容易,要政府從9月1日起去向一些對法例、對基改作物不認識的市民執法,實在不是社會所樂見的。但留下此缺口會令法例從一開始便不完整,要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目標亦無法達成。我們相信社會大眾願意與政府聯手,共同努力,讓香港成為一個無基改種植城市,以爭取日後無須豁免基改木瓜。 read more

反對一刀切豁免基改木瓜

我們堅決反對政府為避免執行《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而提出一刀切豁免種植任何品種的基改木瓜的建議,認為此舉將嚴重威脅香港的生物多樣性。我們認為政府的說法有多個荒謬之處︰ 1. 只靠文獻調查,完全缺乏本地風險評估:不同地方有不同物種,在一地所得的風險評估結果,很可能不適用於其他地方。政府的生物安全風險評估,只以外地的科學文獻為根據,從來未在本地進行任何實質研究。在這前提下,政府貿然斷定今天所有的基改木瓜品種,甚至是未來會出現的基改木瓜品種對本地生物多樣性的影響風險極低而全面一刀切豁免規管,是極之不合理,亦有違保護本地生物多樣性的立法原意。 2. 全面豁免為了不用執法﹖:批准基改木瓜生產的國家(如中國及美國),都是逐個品種做完生物安全風險評估後,才逐一批准的。如果政府一刀切豁免種植任何基改木瓜,香港將可能是世界上唯一全面豁免種植任何種類的基改木瓜(包括尚在研究中的,還未獲批准生產的,甚至是未來才出現的基改木瓜品種)的地方,令人懷疑政府是為免執法才下此決定。 3. 增加潛在生物多樣性風險:政府強調今日的風險評估適用於未來新品種的基改木瓜,這個說法十分兒戲。科學發展一日千里,政府根本無法知道將來的基因轉化機制跟今日相同。而且,即使機制相同,嵌入的目標基因不同,生物安全風險就有異。例如生產大量有機酸以耐鋁毒性的,以及生產囊蟲病及肺結核疫苗的基改木瓜,可能對泥土中的微生物群有影響,亦可能對本地採食木瓜的野生動物有毒性。政府實不宜過份魯莽。 4. 無監管機制,不宜強行豁免:香港並無監管基因食物的機制,仍未有強制性的基改食物標籤法,在保險機制未全之前,實在不宜強推任何一刀切的基改木瓜豁免。 事實上,已有民間團體在新界四條鄉村舉辦「一換一木瓜」行動,以無基改的木瓜苗代替村民和農戶不肯定是否基改的木瓜樹,逐步清理基改木瓜帶來的污染。在已有解決方法的前題下,我們認為政府應擱置一刀切豁免種植任何基改木瓜的建議,真正落實《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中將現代生物科技對人類及環境的潛在不利影響減至最低的目標。 2012年4月3日 發起團體:支持香港無基改種植聯盟 聯盟成員:有機農友會、長春社、流動生命、香港有機生活發展基金、綠田園基金、綠色和平、綠資源、鄭肇祺(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哲學碩士)。 聯絡及查詢: gmofreehk@yahoo.com.hk 下載文件:《反對一刀切豁免基改木瓜》聯署行動的詳細理據http://bit.ly/HNFZoY read more

學者呼籲全港市民,參加簽名活動 : 向白皮書說不!

國務院頒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向香港和國際宣示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這等於把《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全面撕毀。 白皮書強調﹕「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就享有多少權力。」一份報告,便想乘機推翻在《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的承諾,隨時收回已賦予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權力和港人的權利,而違背承諾,正是赤裸裸的霸權表現。 白皮書離譜之處不勝枚舉。就政制而言,《基本法》附件二清楚規定,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最終只須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for the record)。白皮書改寫《基本法》,變成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擁有「決定權」(power of decision)。《基本法》承諾港人有普選,白皮書莫非要食言? 立法方面,基本法第十七條清楚規定特區享有立法權: 香港特區的 “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白皮書卻寫成大常委會擁有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監督權”, 那是否容許人大可隨意干預特區立法會? 《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均沒有「愛國」一詞。白皮書強調「治港者」必須「愛國」,「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意圖明顯,是要按當權者的主觀準則,控制行政長官人選及選舉結果,踐踏港人意願,推行假普選。 白皮書魔爪更伸向香港法官。白皮書提出:「『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準的……必須由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包括……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要求法官從「愛國」角度履行司法職能,要政治理解法律,要司法為政府服務,等同要香港法官背棄其誓辭﹕「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摧毁香港司法獨立,令法庭化成受中國共產黨指揮的內地法律機構一樣。 威脅「一國兩制」的危機陸續有來,白皮書既不是開始,也不會是最後。 香港人要站出來,7.1齊上街,延續全民投票的精神。今天選擇沉默,明天連發聲的權利都沒有。 read more

聯署支持成立金鐘都市農業園。Call for supporters: "Urban Agri-Park in Admiralty"

支持行動呼籲: 耕種在金鐘 !金鐘都市農業園 添馬公園的口號為「公眾的添馬」和「地常綠」(永久綠化土地),它一直是市民大衆的休憩用地。傳統概念上的「綠色」是公園內的樹木和花草,越來越多城市開始明白要真正可持續發展,糧食生產不可能只依賴外地入口,從環保、社會和糧食安全的角度看,糧食應盡可能在本地生產,基於這份理念及需要,何不把綠色概念與21世紀同步推進,把花草樹木的「綠」轉化成「可食用的綠」?使「地常綠」更可持續地發展下去!我們的理念非常簡單:維持添馬公園草地和樹木的面貎不變, 改變至少10%添馬公園用地成為可以吃的食景。 添馬公園位於政治決策核心地帶,是可持續發展思維的出發地。政府說打算推行一系列民生議題, 可是面對本地食物被內地市場壟斷引致的食物安全問題又有何實際解決方法?如何透過社區農業和教育讓人在社會更好地團結起來? 又如何在環境保護上真正促進生物多樣性和回收廢物, 創造一個更好的環境? 添馬既是一個政治地標: 標誌着我們的行政及立法機關;它同時亦是社會地標, 廣闊的草坪讓人休憩和相聚。 我們何不再進一步讓它成為一個關心環境系統的地標,把環保的思維與政治行動互相串連成為我們社會共同關注的目標? 「金鐘都市農業園建議書」提出的有機耕種方式,是根據自然永衡法的設計概念,自然永衡法運用自然、模擬自然,以永續方式種植食物,它的三個道德包括:呵護地球、照顧人及公平分享與擔當。「金鐘都市農業園建議書」便是根據這套理念和法則落實推行,把自然永衡法運用到都市農業及連結社區不同面向生活當中,對應着政府新農業政策而提出的一套永續生活設計系統,幫助我們從疲弱的本地農業注入生機。 「金鐘都市農業園建議書」尋求在社會日漸失衡的民生議題中一些明確解決之道。如果你支持在金鐘耕種,推動都市農業的理念和行動,我們邀請您在這聯署,成為支持行動的一份子 (可以用個人或組織身份,匿名也可以)。 請參閲Facebook 民主耕地。https://www.facebook.com/FarmsforDemocracy 連結: 1.「金鐘農耕實驗社區農業報告」…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