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 Rights
Target:
此簽名活動會在報章發表
Region:
Hong Kong

國務院頒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向香港和國際宣示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這等於把《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全面撕毀。

白皮書強調﹕「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就享有多少權力。」一份報告,便想乘機推翻在《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的承諾,隨時收回已賦予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權力和港人的權利,而違背承諾,正是赤裸裸的霸權表現。

白皮書離譜之處不勝枚舉。就政制而言,《基本法》附件二清楚規定,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最終只須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for the record)。白皮書改寫《基本法》,變成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擁有「決定權」(power of decision)。《基本法》承諾港人有普選,白皮書莫非要食言?

立法方面,基本法第十七條清楚規定特區享有立法權: 香港特區的 “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白皮書卻寫成大常委會擁有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監督權”, 那是否容許人大可隨意干預特區立法會?

《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均沒有「愛國」一詞。白皮書強調「治港者」必須「愛國」,「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意圖明顯,是要按當權者的主觀準則,控制行政長官人選及選舉結果,踐踏港人意願,推行假普選。

白皮書魔爪更伸向香港法官。白皮書提出:「『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準的……必須由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包括……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要求法官從「愛國」角度履行司法職能,要政治理解法律,要司法為政府服務,等同要香港法官背棄其誓辭﹕「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摧毁香港司法獨立,令法庭化成受中國共產黨指揮的內地法律機構一樣。

威脅「一國兩制」的危機陸續有來,白皮書既不是開始,也不會是最後。

香港人要站出來,7.1齊上街,延續全民投票的精神。今天選擇沉默,明天連發聲的權利都沒有。

簽名活動發起人名單:

陳清僑 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及文化研究系教授
陳家洛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
陳慎慶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
陳允中 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學系研究助理教授

蔡寶琼 香港中文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副教授
何芝君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科學系退休副教授
梁旭明 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陸潔玲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傳意及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成名 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學部副教授
蘇耀昌 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座教授
司徒薇 香港大學比較文學系助理教授
杜耀明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
丁南僑 香港大學數學系副教授

黄志偉 城市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部講師
黃偉國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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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學者呼籲全港市民,參加簽名活動 : 向白皮書說不! petition to 此簽名活動會在報章發表 was written by Laichongau and is in the category Civil Rights at Go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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