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密室政治 還我選舉權

反對一切形式的密室政治,還我公民基本選舉權 自馬力先生逝世,遺下立法會港島區議席空缺,不少社會人士磨拳擦掌,公開宣佈參加立法會補選。本來多位有識之士參與選舉,向公眾發表政見,能否得到市民支持,正正透過公平競爭才可得出結論。 令人遺憾的是,泛民陣營為增加在補選中的勝算,設立初選機制(或稱協調機制),為這次本應普遍而平等的立法會補選之中加上門檻,以「爭取普選」的名義巧立明目,實質建立另一個小圈子選舉,篩選候選人,抑壓反對聲音。 根據泛民達成共識的初選機制,民調只有50%影響力,餘下的決定權,卻落在泛民各黨派約三百名代表投票決定以及區議員所有。 按此分配,泛民各黨派約三百名代表及區議員已剝削港島區選民50%直接選舉權,嚴重違返基本法第26條及國際人權公約。何以泛民陣營中口口聲聲為香港市民爭取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同時卻掠奪港島區選民政治權利,限制這次補選候選人數目﹖ 不但如此,以民主黨為首的政壇元老,高調呼籲某位社會賢達參加補選,營造社會壓力,使其他有意參選人士知難而退,另一方面,民主黨內通過選舉而產生的代表卻放棄參與補選,使得本來已不民主的初選機制形同虛設,情況更見獨裁,民主黨多年以帶領香港市民爭取民主為定位,如此蔑視選舉結果,與「為求確保選舉結果合意」的政權無異,試問何以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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